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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拆迁的话,政府能强制拆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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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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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要旧村改造,并不是用于公共设施,请问这种情况政府能强制拆迁吗?
因为觉得赔偿的不够,我不想拆迁,请问,那我是不是可以不拆迁?或者说 我房子放着,人就不在房子里面住了(因为害怕政府动用黑势力的人来我家强制拆迁或者说动用他们的权利来拆迁),但是就是不在合同上签字,那他们能强制拆迁吗?
要是他们强制拆迁了,我能起诉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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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58.241.12.131
留言时间:
2010/4/21 17: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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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强制拆迁只要符合法律程序即可,与是否用于公共设施并无联系。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被拆迁人和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未签字的情况下,如果拆迁人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裁决获得支持并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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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4/21 22: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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