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出嫁女的拆迁赔偿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你好,上次我已经向你们咨询过了,但是这次我想再次咨询一下,我是出嫁女,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女,已婚,户口仍在老家,目前村子要拆迁,我咨询了一下,说我不能能到安置,因为我有一个哥哥,我咨询了一下慈溪信访局,他们的回答是这样的:根据慈土慈发【2009】31号(关于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拆迁·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精神,因您有一满法定婚龄的兄弟,已计入安置,故您不能计入安置人口!
请问我真的不能得到安置吗? 
来自: 58.241.12.136 留言时间: 2010/4/20 17:22:13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中“第二十一条被拆迁住宅用房的安置人口按照被拆迁人家庭具有常住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的人口确定。”如果你满足户口在娘家且实际居住才可以成为安置人口,否则不是。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4/21 23: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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