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合江土地征收补尝,有年龄限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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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专家们好,我是四川合江人,现在政府征地,土地和房屋全部征收,18岁以下就没有土地款补尝,请问这是以什么法律为依据?合法吗?
来自: 122.240.134.97 留言时间: 2010/4/19 20:35:11
回复内容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据此,对于18岁以下的农村村民,可以参与土地补偿费部分的分配。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0/4/20 19: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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