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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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家是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卧铺乡,现在我村有双王城水库开发牵扯到土地补偿问题,现向你请教,我村的水库面积很打只有一小部分有水,大部分面积都种有芦苇,水库边缘区域种植了棉花(我村的主要种植作物),如果有土地补偿怎么补偿,按照什么标准。
来自: 117.136.9.51 留言时间: 2010/4/13 17:26:49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4/15 12: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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