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问题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居民。我有一处房产,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两证齐全。98年洪水将房子泡到,当时没有条件复建,然后就出去打工。今年,我住的那里被拆迁,给我们当地的一个大企业盖家属楼。但是现在开发商却说我的房产证将被注销,不给我补偿。请问我能得到补偿吗?如果能该得多少?如果不能为什么?
   谢谢!
来自: 60.14.56.60 留言时间: 2010/4/12 14:09:55
回复内容 你好,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拆迁房屋应给予补偿。拆迁人应针对你现有的房屋残值进行评估,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0/4/14 8: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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