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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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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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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居民。我有一处房产,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两证齐全。98年洪水将房子泡到,当时没有条件复建,然后就出去打工。今年,我住的那里被拆迁,给我们当地的一个大企业盖家属楼。但是现在开发商却说我的房产证将被注销,不给我补偿。请问我能得到补偿吗?如果能该得多少?如果不能为什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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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60.14.56.60
留言时间:
2010/4/12 14: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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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拆迁房屋应给予补偿。拆迁人应针对你现有的房屋残值进行评估,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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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拆迁律师
回复时间:
2010/4/14 8: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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