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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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家是安徽农村的现在不是在拆迁吗,我们那没有安置房是分地皮,我们家6口人,分了2间地皮,和我们家一样的就分4间。请问我该任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谢谢!
来自: 218.4.198.222 留言时间: 2010/4/9 20:41:15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方面,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另一方面,如安置宅基地,应按被拆迁人原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面积进行安置宅基地。同时还要贯彻一户一宅的原则。
回复: 土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0/4/11 1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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