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征收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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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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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市顺义区村民,我们村的集体土地是在2006年取得的上级征收土地的批复。我想咨询:
1、征收农户宅基地,在征地方案报批前,是否也要履行地籍调查和确认程序?国土资源部门是否也要将宅基地的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2、在上报征地手续时,不需要将宅基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上报,只有实施拆迁时,才由拆迁部门调查核实。这样做对吗?符合程序吗?可以获得上级的征地批准吗?
3、征收土地方案批准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是否也要持宅基地使用权属证书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烦请领导给于帮助指点, 谢谢!!!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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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23.117.201.182
留言时间:
2008/5/30 22: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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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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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法行天下律师
回复时间:
2008/6/7 21: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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