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如何补偿?
|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
我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在自己的房屋里建造了几个小水池(供养鱼用),做鱼生意也有20多年了,从水产批发市场批来的鱼养到水池里再拿到市场里卖,年收入差不多也有10w,(有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不过因为拆迁拖限已经过期),因为拆迁,水池要拆,鱼没地方养,必然要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点么要造成停产、停业,没有收入,生活没有了保障,所以想问拆迁时是否有补偿?如果有,有哪些补偿?按照哪些政策法规来处理?
|
来自:
60.176.108.118
留言时间:
2008/5/13 8:58:42
|
回复内容 |
你好,征收集体土地适用的是土地管理法,对于地上附着物应当给予补偿,鉴于你存有工商营业执照,在补偿时应当考虑适当补偿(营业这方面因素)。
|
回复:
法行天下律师
回复时间:
2008/5/13 21:56: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