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拆迁赔偿政策何来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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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在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钱江世纪城的开发中,这样的拆迁赔偿政策算公平公正吗?在第一阶段的拆迁赔偿中,拆迁户的人头费(个人计算)是2万多.而在第二阶段的拆迁赔偿中,拆迁户的人头费(个人计算)增加到5万5.这样算来就相差3万之多.按一般农村家庭计算,在第一阶段的拆迁户所得的人头费就比第二阶段的拆迁户少10万元之多.而在农村,这比收入是好些家庭好几年也挣不回来的.我要说的是,这两个拆迁赔偿阶段的时间相隔不到一年.期间的赔偿金额怎么会相差之这么大.这让第一阶段被征迁的拆迁户如何得的到平衡呢?在当地村民的反映强烈,冤声四起.希望有关部门看到这样的情况后能对这种拆迁政策更加公平,更加规范.还老百姓一个实实在在的拆迁赔偿金.以上叙述句句属实. 
来自: 125.118.132.140 留言时间: 2008/5/9 18:23:57
回复内容 你好,拆迁房屋是按照按照拆迁的面积进行补偿的,补偿方式是产权调换或货币安置.不知你所述是否属于后者,请详述.
回复: 法行天下律师 回复时间: 2008/5/13 21: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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