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分得耕地和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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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是河南安阳郊区的一个农村。户口是前年迁来的。在我还没迁户口之前,我已在这里租地办厂生活将近十年了。父亲去世多年,母亲前年在这个村再婚,我的户口就是跟着母亲一起迁来的。村里允许我一起把户口迁来的条件是我要立字据保证不享受村里的任何福利待遇。我想请教,村里以这样的要求作为是否准迁的条件合法吗?我的那份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能否和村里的原住户一样正常享受农村人口应有的权利?是否有权分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房基地?
来自: 121.27.150.234 留言时间: 2008/2/9 10:59:06
回复内容 你好!村里的要求是不合法的,每个公民都有迁徙的权利.因那份保证书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也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无效行为.你作为该村集体的一名成员,可同村里的其他村民一样享有应有的权利.
回复: 法行天下律师 回复时间: 2008/4/27 10: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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