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农村征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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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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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这里现在正在搞征收,但价格很低,也不知道征收以后用来做什么,但目前政府部门拿到是2005年的文件在这里征收,我想请问一下,2007年拿2005年的文件在这里征收是不是合理,我们应该怎么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安置的条件就是没人补给2个4米x5米的地皮,房屋还要自己起,如果不要地皮就补偿2万元一个大地皮价格,请问是不是合理。我们应该怎么样做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请经快给我回答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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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2.129.80.165
留言时间:
2007/12/5 21: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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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要有省级以上政府的征地批准文件,否则即是违法行为,你们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并可以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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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法行天下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2/7 22: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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