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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律师你好:
  我是唐山迁安市木厂口镇松汀村村民,因村西面国企工厂环境污染要求工厂1000米内所有村民(600多户)拆迁,工厂建有3,4年了,我们村污染费就没给过一分,村委会说给拆迁户集体建楼房,拆完与村委会签购楼协议书,协议书上没有楼价,没有楼房什么时候建成,没有楼房建成要符合什么标准,还要交楼房预付款5万元。房屋拆迁补偿有房屋部分,附属物部分,苗木,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房屋部分补偿也只是建筑面积x拆迁补偿明细表上给的单价+室内装修,如:主房80平,单价590,房屋部分拆迁补偿=80x590+室内装修费用,这种补偿合法吗?我看过拆迁协议,拆掉房屋的村民也只是和我们镇签的协议,协议上甲方是木厂口镇拆迁办,协议上连拆迁许可证号都没有,我们即使拆迁也应该和工厂签协议吧?镇里面有权干涉吗?望速解答!谢谢。我手机号:15830542957
来自: 121.20.185.146 留言时间: 2007/11/1 2:19:07
回复内容 对于环境污染问题,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对于拆迁,应该有拆迁许可证并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一般是房管局)在拆迁许可范围内公布。否则即是违法拆迁,你们可以拒绝拆迁。
拆迁应有明确的拆迁人,你所述的木厂口镇拆迁办不是拆迁人,按你所述的拆迁是违法的。
回复: 法行天下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1/1 11: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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