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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我是长沙市芙蓉区的农户。现在情况是这样的:我老公兄弟姐妹三人,父母早故,留下士砖房一栋,姐姐早嫁,前几年因土砖房年久失修,坍垮一半,现在兄弟二人因我老公成家(37岁),兄弟分家,我这里就在前年修建了一栋平房(因芙蓉区已有多年不批地基了。当时作为危房改建我们有报批,但当时村干部说当年已没名额了,我们结婚要房子住,在没批复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建起来了,)现在我们这里面临拆迁,我想问下,我们后来建起的这栋房子没有房产证,在拆迁过程中是否能得到合理的补偿?(拆迁办的负责人给我们说的这样的:他说土砖房是合法的,那栋有补偿,但已坍垮了许多,现在只剩下一半了,剩下来的也有漏水的现象,是弟的;我建起来的这栋是不合法的,因为没有手续,没报批的,是不能补偿的。)急盼回复。
来自: 59.57.3.42 留言时间: 2007/8/4 14:21:17
回复内容 按照法律的规定,建房是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如果未经过批准则属于违法建筑,拆迁时是没有补偿的。
回复: 法行天下 回复时间: 2007/8/7 17: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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