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农田保护 >> 文章正文
农四师七十六团耕地保护责任到人 10年未发生一起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国土资源新闻网  阅读:
    7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七十六团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对最后一块基本农田保护牌进行修复。该团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人,10年来未发生一起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

  1997年确立基本农田保护区以来,七十六团将16.2万亩耕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将保护耕地责任逐级逐层分解落实到各连队,按制度每年定期考核。责任书明确要求,非农业建设需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劣地建设,不得占用耕地建厂、建窑、建房、取土,堆放废弃物。

  该团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为避免占用良田,国土资源分局牢固树立合理用地的理念,努力实现发展和保护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工业园区规划在建设用地的预留地里。据了解,从2005年至今,该团的工厂共占用建设用地预留地77.13亩地,为达到“占一补一”的目的,团场在四连开发土地150亩。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操..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房屋拆迁补偿的费用有哪..
·土地被征收后可获得哪些..
·土地补偿费10倍,安置..
·黔南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
·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
·关于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