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七十六团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对最后一块基本农田保护牌进行修复。该团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人,10年来未发生一起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
1997年确立基本农田保护区以来,七十六团将16.2万亩耕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将保护耕地责任逐级逐层分解落实到各连队,按制度每年定期考核。责任书明确要求,非农业建设需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劣地建设,不得占用耕地建厂、建窑、建房、取土,堆放废弃物。
该团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为避免占用良田,国土资源分局牢固树立合理用地的理念,努力实现发展和保护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工业园区规划在建设用地的预留地里。据了解,从2005年至今,该团的工厂共占用建设用地预留地77.13亩地,为达到“占一补一”的目的,团场在四连开发土地15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