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各区物价局(办), 各县级市、各区房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设局《关于预算工资单价调整问题的解释》(苏建价〔2005〕7号)、《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通知》(苏建价〔2006〕2号),对2005年各种等级房屋基本重置价格进行了测算。因近几年各种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幅度不均衡,导致各类结构房屋的造价上升幅度不一致。经测算论证,现将2006年度苏州市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公布如下:
一、 城镇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
钢结构二等 833.68元/平方米
钢混结构一等 高层写字楼 1520.90元/平方米
高层住宅 1332.30元/平方米
大型公共建筑 1299.39元/平方米
钢混结构二等 1087.09元/平方米
钢混结构三等 778.47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一等 别墅等 920.74元/平方米
普通多层住宅 730.06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二等 593.77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三等 460.47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一等 745.95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二等 596.2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三等 448.12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一等 277.46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二等 166.47元/平方米
车库(多层房屋底层) 379.36元/平方米
阁楼(多层房屋顶层) 423.30元/平方米
二、农村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未列出结构等级的农村房屋基本重置价格按照城镇价格确定)
混合结构二等 504.70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三等 391.4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一等 634.06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二等 506.77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三等 380.90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一等 239.24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二等 143.54元/平方米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各县级市可结合当地情况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三日